第八十九 人,妖共处九项基本原则(4/5)
当然,也有可能是,那位伟大的存在已经颁布过,如果妖怪杀人的话,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如果他们接受由人类的法律去审判那些杀人的妖的话,这样就触犯了那位伟大存在对妖怪们制裁的权利。
这两个原因,才是导致商议谈崩的主要原因。
既然找到了大致的问题所在,那么只要解决这个问题便可以了!
在第二次的会谈中,双方各退一步,人类的杀妖犯,将由人类自己审判,人类保证审判的公正性。
而杀了人的妖怪,也将由妖怪们自行审判,但是审判结果需要告知人类。
最后,双方在这个基础上,起草、协商了人类和妖怪未来相处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制定各种行为规则。
在这次的协商会中,不仅有针对各种情况的处罚,甚至还有就将来有可能发生的人妖恋,甚至人妖婚姻,家庭进行过探讨。
这,便是后来大名鼎鼎的《人、妖和平共处九项基本原则》。
李远对协商的结果比较满意,只是想到后面互派使者,李远就有点头疼。
自己这边派几个妖怪,去袁河镇,去袁城市,甚至去盛京做使者都没有问题,但是人类的使者来自己这里,住什么地方?吃什么?总不可能让人家回归原始人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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