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0章 良法与恶法(4/5)
一些低文位的读书人心中咯噔一下,生出一丝畏惧,毕竟,说话的是一位虚圣,半圣之下第一人。
方运的表情慢慢缓和,道:“诸位刚才的表现,证明了一个很现实的道理,人人都有私心。我们在场的每个人都认为,既然我们成为读书人,就自然而然掌握权力,也自然而然有不同于非读书人的特权,没人会觉得不对。实际上,我们如放眼万界,就会发现一条真理,无论是人族、妖蛮、异族、水族还是飞禽走兽、花鸟鱼虫,骨子里都是利己的。除却少数古墨家人,哪怕是儒家,都要分出远近薄厚。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所有生灵的本能。”
许多人没能理解方运突然说这话的目的。
“那么,法律的制定者,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之中,往往会因为这种利己的本能,影响法律。我这些天,研究法律,发现人族这些年的法律,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趋势。当法律制定者是国君的时候,所有贪吞钱财的官员,所受的惩罚都非常重,甚至动辄死刑。但是随着读书人逐渐获得更多的权力,开始影响法律,涉嫌贪吞钱财的罪名,惩罚力度在不断降低。”
“至少目前为止,大多数法家的刑罚都是为了惩罚罪犯,但是,为什么犯同样的罪,现在的量刑会减轻?一直有人说,取人性命才是罪大恶极,否则只要不杀人,就不应该判死刑。但是,那些贪吞钱财的官员,必然会导致一些人家破人亡,必然会导致更多百姓贫困从而降低寿命,他们杀的人,减的命,手段之恶劣之凶残,远远超过一个杀人犯。他们对社会的破坏,远远大于杀人犯,为什么对他们的惩罚往往很低?”
“甚至于,我们人人都知道,真正中层和高层的官员,之所以被判刑,贪吞钱财永远不是主要原因。你们会觉得我在批判他们,不,我只是用这个血淋淋的事实告诉大家,能影响法律的人,必然会想方设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进而,利用法律为自己牟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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