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三十四章(1/2)
("全宇宙第一可爱");
当天晚上。
钟可可跟着周明月回了家。
本来她不想去的,
但周明月不放心她一个人回去,又怕这俩男人大晚上又给她灌迷魂汤,好说歹说才把钟可可带回去。
好在这几天周明月的父母出门旅行,
家里没有其他人。
两人回到家,分别洗了个热水澡,像小时候一样,爬到一张床上呆着。
周明月这个社交达人忙着四处social,
钟可可随手扯过一条充电线充电,没一会儿,手机开机,成堆的未接来电和消息往外挤。
有付远航的,也有姜遇桥的。
付远航的都是未接来电,
姜遇桥的有未接来电也有未读消息。
钟可可本不想看。
但指尖一挨到屏幕,她还是没忍住,
点了进去。
两个人刚加几天的微信聊天记录还不足两页,
一眼扫去,
几乎都是姜遇桥发来的白色气泡。
这个并不善于辞令的人,字里行间都是罕见的紧张和迫切。
这让她想起曾经的微信账号。
翻不完的聊天记录里,几乎都是她密密麻麻的消息,
多数时候,姜遇桥都是不回的。
那时候,
钟可可最擅长的就是自我安慰。
她对自己说,
姜遇桥很忙,
她的信息他可能第一时间看不到。
虽然偶尔也会难过,但她就是戒不掉,还是想把身边的一切和他分享。
最记忆犹新的,还是那天晚上,
两个人站在院子里,成串的小夜灯在半空中散发着微弱的光芒,
姜遇桥对她说,如果你考到前300,我就会回你信息。
她不知道,当时的姜遇桥是怎样的心理,或许是想让她好好学习,或者是真的懒得应付,随便找了个理由搪塞。
但无论是哪种解释,现在的钟可可都清晰地明白,在当时姜遇桥的世界里,她只是一个无足轻重,连得到回复,都需要条件的小姑娘。
她天真,她幼稚。
她把姜遇桥说的话奉为圣旨。
她的世界满心满眼的只有他,但姜遇桥广袤无垠的世界里,却从没有她的位置。
这一切像是一场带着彩色的梦,在脑中鲜活地滚过。
钟可可眼眶微微发热,指尖在屏幕上方轻轻颤抖,终究没有回复其中任何一条,她直接把姜遇桥拖进黑名单里。
-
因为睡得晚,又有些失眠,第二天钟可可睡到下午才醒。
周明月也没好到哪里。
要不是她表哥打来电话,提醒她晚上的联谊,她还抱着被子呼呼大睡。
又在床上赖叽一会儿,两人才从床上艰难地爬起来。
联谊的地点在榕城理工大学院内的一个小酒吧,是周明月表哥开的,价格低,场子热,受众面就是附近的大学生,刚好适合刚毕业的高中生来见见世面。
钟可可以为周明月昨天是在故意说狠话,没想到是真的。
“怎么,你不敢去?”周明月卷着头发笑嘻嘻地问,“还是你睡了一晚上,又觉得世上只有桥哥哥好?”
“……”
钟可可被她恶心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拿起抱枕就朝她丢去,“放屁呢,谁不敢去了。”
说着她就起身打开行李箱,拿出那件本该去演唱会时穿的红色吊带连衣裙,像个没事儿人似的往身上比了比,“这件怎么样?”
周明月甚为满意地冲她比了个赞。
几个小时后,精心打扮好的两个人来到名叫“俏”的酒吧。
正是傍晚七点。
暮色四合,彤云向晚,理工大学和后街相连的地段儿热闹非凡。
两个人刚一进去,就见到周明月的表哥李浩出来迎接。这会儿还没开始,只有两三个歌手在不大的台上热场。
为了能让俩人等会挑到合心意的人,李浩非常贴心地把她们俩安排在最显眼的位置。
周明月看起来像是老熟客,屁股还没坐稳,就颠颠跑到后厨去搞零食。
没一会儿,她就端着一餐盘东西出来,放到钟可可面前,“我跟你说,我这哥真是猴精,就这破零食,就这破饮料,七七八八凑个套餐卖一百,你能信吗?”
钟可可扫了眼,果然是打眼一看就很劣质的膨化食品,只不过餐碟精致了点。
她见怪不怪,“这不很正常吗,那些人来这边也不是为了吃零食的。”
“这倒也是,”周明月咬着米果点头,“反正大家来这里不是为了泡妞就是钓凯子。”
说话间,一伙学生气十足的人走了进来,吸引住周明月的目光,周明月立刻推了钟可可一把,“哎,你看那个男生怎么样。”
周明月指的是穿得很潮的男生,钟可可转过头。第一眼注意到却是穿着白衬衫黑色牛仔裤的。
心口不经意间紧缩了一下。
有那么一瞬间,钟可可以为那是姜遇桥,但这种感觉只是微微一闪,当那个男生转过脸的时候,那种扑面而来的差距感让她清醒得不能再清醒。
她不记得从哪里听来的一句话,大意是说,人这一生中只会喜欢同一类型的人。
曾经的她对这话很无感,但现在,她却能体会到其中无奈的滋味。
在白色衬衫注意到她的一瞬间,钟可可回过头,举起带着淡淡酒精味道的百利甜仰头喝了一口。
冰凉丝滑的触感顺着喉咙流入食道。
钟可可皱了皱眉。
周明月收回花痴的目光,刚要说话,就看到眼前那个向来只会甜甜笑着的小姑娘,眼底荡漾浅浅的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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