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利国利民(3/4)
文臣武将们爆发出一声声惊呼:「啊呀!真脏了我的眼睛!」
「非礼勿视啊!果如常千户所言,这些书至yin至邪!」
不管这些官员们是不是一肚子男盗女娼。至少他们嘴上得挂着礼义廉耻。
他们纷纷开始当面参劾万安。
「万安给先皇进献媚书。他才是真正的祸乱宫廷!该将他革职,交由三法司会审议罪!」
「首辅之职,万安不配!请皇上治罪于他!」
「呜呼!万安简直就是满朝两榜出身的读书人中的奇耻大辱!臣不屑与之为伍!」
早朝舆论已经形成了一边倒。
弘治帝认为,如果万安稍微要点脸,就会自请革职。
然而,弘治帝远远低估了万安的无耻!
都到了这个份儿上,万安还幻想着能够保住首辅之位呢!
万安高喊一声:「臣有罪!臣自请罚俸一年,哦不,三年!以赎罪孽!」
万安此言一出。弘治帝傻眼了,怀恩傻眼了,常风傻眼了,满朝文武都傻眼了!
给先皇献媚书,间接害死先皇。这么大的罪,他竟然想罚点俸禄了事?
这是万安混迹朝堂的又一项诀窍:小杖受,大杖走。
这人特娘的......
怀恩终于无法忍受万安的无耻!
历史名场面上演了!
怀恩不顾早朝礼法,从弘治帝身边径直走到了万安面前。
他直接扯掉了万安的笏板,大吼一声:「万安,你还不滚?」
笏板是大明官员参加御门早朝时面见君主的工具。
它有三个作用。第一个作用:记录皇帝所说之事。
第二个作用:礼仪。
第三个作用,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它代表着官员的身份。
怀恩扯掉万安的笏板,等于越俎代庖,替弘治帝革去了万安的首辅之职。
怀恩压低声音,说了一句话:「要官还是要命。万安,你自己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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