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第 12 章(3/5)
五根指头似是五根软趴趴没有骨头的面条,同兄长学了两日也没学会如何正确握笔。
最后郗珣退让一步,先叫这小孩儿五根手指攥着毛笔,先学会如何去捏笔,就如同她握着勺子吃饭一般。
教小孩儿的第一个字,是她的名字。
珑月。
月字容易,小姑娘瞧着兄长写的大字,第一次就记得了,奋力半日除了笔锋软趴趴不可见,模样占了一整张纸,其他的倒也有几分像模像样。
奈何些到珑字时,就不这般简单了。
小姑娘看了半天,又学了半日,仿着兄长的字迹,照葫芦画瓢画出来的却是一团惨不忍睹的东西。
左边极小的叫人分辨不清的墨团,右半边龙字已经大到一整张纸都塞不下。
郗珣重新给她一张纸,叫她把控大小将字写得小一些,如此容易的事情小姑娘却总做不到。
再次失败后,小姑娘反倒是先生了气,她仰着圆鼓鼓的小脑袋质问兄长:“为何珑字这么难写?”
郗珣已经习惯了如何回答珑月的问题,他道:“它生来就是这么难写。”
小姑娘已经不像刚捡回来时候那般好糊弄,她仰着一张白里透红的小脸,乌黑瞳仁中泛着不乐意,奶声奶气地问:“那它为什么不能像月一般容易?”
郗珣俊美的脸庞微怔,长睫眨了眨,被这个问题问住了。
“阿兄为何要给我起这个名字?我不想叫这个难写的名字。”
郗珣万分的好脾气,顺从问起:“想要改名如今倒也来得及,你想改什么名?若想要容易些,那便单一个月字?”
小姑娘认真思考了良久,在年幼的她看来,两个字自然没有一个字霸气。
到底叫什么好呢?
忽的,她想到了一个绝好的名字,当即开心道:“我要叫月月!”
郗珣:“”
如此这般,兄妹二人间每日总生许多叫人啼笑皆非的趣事。
日复一日,夏日里两人案间隔着冰鉴,冬日便是一炉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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