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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四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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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江槐。

竟然敢甩脸色给她看?

隔着几条街道,完全不同的街景。没有商场与霓虹灯,这里更像是城市里一片被遗忘的角落,颓唐又灰败的藏在角落里。

江槐安静地穿过马路。

万丽萍正在门口拿着扫帚打扫,少年从她眼前走过,她视线随之而过,瞪大了眼。

邱慧从物业出来,她拽住邱慧,“你看。”

“那不是那个谁……以前于嫣住的屋子吗。”万丽萍看向少年背影,“都好多年没人去过了吧。”

“前几天听老李说,看到那最近晚上都亮着灯。”万丽萍说,“别真是有人回来住了。”

邱慧也还记得于嫣这个名字。

当年,忽然搬入小区的一个女人,一个独身,且年轻漂亮的未婚女人,身边还带着一个小男孩。

以上这些要素任意组合,都能产生出足够淹死人的流言蜚语。

“当年那小孩可怜的哦。”万丽萍悄悄说。

没见爸爸,于嫣不承认那是自己孩子,说是朋友孩子。不过那孩子眉眼和于嫣明显很像,大家都默认就是她的孩子,顺便更加坐实了某种猜测。

小时候,万丽萍经常看到那孩子,傍晚时候,一个人蹲在墙角边,自己一个人写写画画,偶尔抬头看着远处车流。

小孩眼睛清清亮亮的,很漂亮,只是不理人。

有时候是晚上,于嫣把他赶出了家门。

他就安静地待在门口,不说话也不闹。

小区里家人都拘着自己孩子,不叫他们接近他,说是怕被传染——至于传染什么呢,也没人说得清,只觉得女人和小孩,都一定是有某种“脏病”的。

以前万丽萍曾经以为这小孩是哑巴,她觉得孩子可怜,起过恻隐之心,最后到底还是没化为实质行动。直到后来某一天,女人死了,小孩消失了。

“她儿子长大,也该这么大了吧。”万丽萍说。

邱慧说,“不晓得哩。”

她看那少年长得干干净净,高挑匀称英俊,下意识不觉得会是当年那个小孩。

晚上,夜色愈浓。

明霜心情越来越差,她第10086次打开手机,竟然还没收到江槐的道歉短信。

她大小姐当惯了,以前从来没人违拗她的意思。

纵然江槐没甩脸色给她看,她还是觉得烦躁——甚至里面还夹着几分隐隐的委屈,她和季年又没什么,莫说没什么,便是有什么,他江槐也没资格对她发火。

明霜越想越生气,板着脸,她穿好鞋,一摔门,出去拨通了林崇之电话。

头疼越来越剧烈。

他拿冷水直接冲上太阳穴,一闭上眼,连日的噩梦让头疼越发严重,还是针扎般的刺痛。

从孩提时代开始,每次这种时候,他都会反复用冷水冲洗自己,无论夏天还是冬天,甚至会用更极端的方法,让伤口的疼痛来缓解剧烈的头疼。

闭了闭眼,他想起很多事情,这段时间一直在想的事情。

关于这些日子,关于她转学的原因,关于她来到自己身边的原因,关于她身边环绕的各式各样的男人。

她不过一时兴起,玩腻他了,便会离开,和对待之前任何一个人一般。

他没有资格生气,也没有资格嫉妒,他已经试图完全摒弃掉这些情绪。

独占连想都不能想,他甚至连像那样触碰她的资格都没有。

一切都平复了下去,月光下,凋谢的百合花安静插在花瓶里,已经只剩下了一根暗青色的杆茎。

门口忽然响起一阵剧烈的敲门声。

很大很吵,在这夜深人静的夜晚分外刺耳,如果再持续下去,一整幢楼的人估计都会苏醒。

少年陡然睁开了眼。

“砰,砰。”砸门声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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