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入职 第二十七节:彩鳞护臂(2/2)
“这就是景龙殿吗?”
张嫌看着眼前类似宫殿一般的巨大建筑有些欣喜若狂,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如此富丽堂皇的场景,在宫殿顶棚,四角遍布无光自明的大颗夜明珠照亮着整个宫殿,让宫殿犹如白昼一般,鎏金的墙壁星光闪烁,在夜明珠的照耀下焕发出金色的光芒,又把大殿从白昼变作日出般的晨曦。
景龙殿是一个平顶的宫殿,大部分布设都是按照皇室宫殿设计的,唯一特别的在于宫殿中央竖着的几根支撑这地下宫殿的立柱,其立柱造型犹如龙骨一般,总计十节,横竖无规,参差不齐,却又首尾相接,互补余缺,既有艺术美感,又能符合现代力学结构,将大殿顶起,坚实不移,这般设计独具匠心,放到现代也是建筑奇观。
“这就是景龙殿。”范增明点了点头确认道。
“范大哥,你不是说景龙殿是酒窖改的吗?”张嫌不解的问道。
“说是酒窖未尝不可,只是景龙殿位于酒窖之下,你也听说过天魂山和天魂堡的传闻了吧,建造天魂堡的富商愿意在这天魂山上大兴土木,你以为仅仅是为了造一个旅游度假区吗?那他几十年估计都收不回成本来。”范增明笑着说道。
“难道是因为这个景龙殿?”张嫌环顾了景龙殿一周,若有所思的问道。
“没错,我再给你讲一个关于天魂堡的真实故事吧,我知道胡锡告诉过你,不过我要讲得是另一个版本。”范增明看着景龙殿,稍微回忆了一下,开口道。
张嫌点了点头,他也想知道这景龙殿的来历,这里绝对不是酒窖那么简单,从四周的环境来看,景龙殿更像是地下宫殿,或者说是地下墓葬。
范增明开始诉说另一个版本的天魂堡记事,从范增明的故事里,张嫌得知了天魂堡的真正来历。
天魂山原名仙合山,曾是不少人野游度假的地方,某一天,有一名富商在山中游玩,无意间捡到了一个锈迹斑驳的杯盏,他找来古董朋友帮忙坚定,发现那个杯盏是一件唐代的古董,富商便心有所系,又找来风水先生来这仙合山看风水,几经探查,基本就确定此山中极有可能存在墓穴宝藏了,于是乎便打起了这山中宝贝的主意。
富商不懂得搬山卸岭、分金探穴那种盗墓之法,他也不是魂师,没有什么神通可用,所以巧立了一个名目,说是开发度假区,花大价钱买下了整个山头,毕竟这地方四季如春,环境宜人,这个理由说出去之后没有人会怀疑,而且这荒郊野外的地方要是能开发成度假区,附近的穷村庄也就有了旅游经济可以依附,当建议转化成开发申请的时候,开发许可立马就批了下来,开发仙合山度假区便着手进行了。
富商表面上大兴土木,开山建堡,实际上却是秘密地带着一队人从山顶开挖,寻找墓穴,结果向下挖了没多久后,就发现山腹之中藏有的墓穴,据传说这墓穴唐中宗李显为自己偷偷建造的,本来想老死之后来此地躲清静,没想到却在复位四年后政变之中惨死,所以这个墓穴就被空置了下来,但是李显早已将收集来的奇珍异宝都藏于这个墓穴之中,说起来这里更像是李显的秘密藏宝库。
富商挖到宝贝当然很开心,便叫人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在这景龙殿上开出了一个口子当倒腾文物的通路,也就是说我们进来的那个圆口盗洞;第二件事便是在这景龙殿上建了一个酒窖来隐藏这个藏满宝贝的大墓,做完这两件事,富商一边修建着仙合堡,一边把这里的宝贝秘密偷运出去,据说是卖给了往国外走私古董的团伙,发了一笔横财。
仙合堡的建造用了一年多,一年的时间里,景龙殿的宝贝被富商盗卖一空,就剩下如今这几根无法搬走的龙柱了。
仙合堡建成后,富商尝试之后发现十根龙柱无法搬走,便想着把这些龙柱上的镶金带玉挖凿出来卖掉,对这些龙柱下手的时间正好是那场惊魂泳池派对举行的时间,富商想用山上的欢娱来掩盖地下的肮脏,结果没想到的是,下面动手开凿的人在挖到景龙殿内十个龙骨的第一脊骨的时候,谁也不知道那根龙骨是个强大的禁制魂器,龙骨被凿裂,里面被困的鬼王盏跑了出来,在泳池派对现身,大肆屠戮在场的宾客,这才有了后面仙合堡变天魂堡的事情。
“原来是这么回事,那个该死的富商,难道胡锡哥不知道这事吗?”
张嫌这才恍然大悟,之前听胡锡说的时候他还在纳闷,为什么那鬼王盏早不来晚不来,非得到仙合堡建成之后才出来害人,原来是这么回事。
“他当然不知道,他父亲惨死于鬼王盏的手中,要是让他知道盏是那富商的贪欲放出来的,你觉得他现在会更加记恨谁?所以你知道就好,这事没必要再告诉胡锡说,公司知道这事的只有当年参与这件事的人和几个公司高层,我也是无意之中从公司里的一个秘密档案里得知的。”范增明解释道。
“你这么说也有道理。”张嫌琢磨了一下,回答道。
“没了那些宝贝明器,这里的就摆上了公司收集来的中品魂器了,你现在可以随便挑两个,只不过出了这景龙殿,你再想要反悔可就没门了。”范增明提示道。
“我想,这第一件魂器我已经看好了。”
在和范增明说话的时候,张嫌已经在景龙殿里闲逛了几圈了,东瞧西看之后张嫌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东西。
“看好了?是什么魂器?”
范增明有些惊讶,都说买东西要货比三家,就算是挑衣服还得来回试试呢,没想到张嫌就简单逛了几圈就有了中意的魂器了,不由得问道。
“就是这个。”
张嫌从一个架子上取下来一个物件,举在了手里,不知道是用什么皮子材料制作的护臂,泛着黑红,看起来是有些年头了,不过在被张嫌触碰到它的时候,那护腕居然从黑红变成了五彩斑斓的颜色,随即又从五彩斑斓变成了皮肤的肉色,张嫌举着那个护臂就像是举着一块肉皮一样。
“彩鳞护臂,你看上的就是这个?”范增明看着张嫌举在手里的物件,一脸憋笑的样子问道。
“彩鳞护臂?原来是叫这个名字呀,我看上的就是这个呀,怎么了?”张嫌见范增明好像隐而不语,不解的问道。
范增明终于笑了出来,然后对着张嫌介绍道:“这只是一个隐藏魂力的魂器,它的作用是让使用者可以控制外放魂力来干扰别人的探查,甚至让别人无法正确感知你的魂力,完全压制住魂力的时候甚至可以隐藏魂师身份,不过这对你并没有什么用处,你本来就是个魂力不强的新人,用不着压制魂力,所以拿它没什么用,如果你只是认为它变色好玩,我劝你还是多考虑考虑。”
“是很好玩,它的颜色居然能根据周围环境变化,像是变色龙一样。”
张嫌没有因为范增明的嘲笑而生气。
“因为它是用上古鳞龙的皮制成的,所谓鳞龙,其实就是一种变色的蜥蜴,这种蜥蜴就算死亡,其表皮依旧可以随环境变色,虽然奇妙无比,但是对魂师没有太大的作用。”范增明解释道
“好吧,但是我还是打算要这个,范大哥不会不让吧?”张嫌略微任性的问道。
“干嘛不让,你选择什么是你的权利,我不会干涉,你选择一个没用的魂器,我就有得到其它好用的魂器的机会,求之不得呢。”范增明如实说道,并没有隐藏。
“那好,我第一件就要它了。”
张嫌满意的点了点头,因为他已经知道了,这并不是什么上古鳞龙的皮,而是源天彩蜥的皮,虽然两者很像,但是却不是一个等级的,源天彩蜥的皮不仅能压制魂力,而且能让魂与体同时隐身,这些是刚刚被激活的女娲残魂提供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