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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收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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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一战,陈望一路追击到西乡城下才停止了追击。

经过统计之后发现共得首级一千二百三十级,沿途收拢四万余名百姓。

流寇军中各级军校被擒杀者共计三十七人。

但是报上去的军功却只记了九百三十二级,被生擒的十三名流寇将校全都计了功,但是另外被杀的二十四人只记了十九人。

对于这一情况,陈望并没有说什么。

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了,银子也使了,关系也走了。

能够报上这么多的首级功已经算是不错了。

要是没有和曹文诏的这一关系,一千两百多的首级能报上去,实际能不能算到一半都是两说。

朝廷如今财政困难,万事都能省则省,尤其是军功收录。

当初洪承畴之所以能够顶着巨大的压力让曹文诏报不了首级功,其实有相当一部分的原因就是因为兵部和户部也乐于看到这样的情况。

因为首级报上去了,要拨下来的就是真金白银。

这些赏银户部和兵部经手的人都拿不了多少,能够贪墨和得好处的只会是各级的将校,自然是能少报则少报。

明初的军功制度和明末的军功制度其实并不一样。

在明末之时的军功制度其实已经变成了军功首级制,以首级为主,其余为辅。

这一切的原因并非是因为首级军功制更好,而是因为首级军功制在一众所有的军功制下不算是太烂。

其余的军功制,比如一开始明初实行的军功制,正是因为滥报、冒报军功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而被弃用。

军功首级制,好的一方面是论功简单,一目了然,难以虚报。

有多少的首级便只能报多少的功绩,不至于需要下发大量没有必要的赏银,极大的降低了支出。

但再好的制度也终有漏洞,首级军功制诱发一种极端的恶行——杀良冒功。

虽然兵部有查验的手段,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杀良冒功不仅有人会专门的修饰首级,查验的官员有时也会和将校狼狈为奸,只要有人头能够应付了事就行。

而首级功的弊端还不仅仅如此,首级功在初期的时候极大的提高了明军的战斗力。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首级功却使得明军的战力开始降低。

首级功的推行,使得朝廷在论功行赏的时候主要依靠首级数量来决定。

没有首级或是斩获稀少,即便是部队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死伤惨重也依然无功,甚至有过。

这这导致明军多支部队汇合作战时,大部分的将领都不会权力作战而是观察情况,赢了抢首级,输了赶快逃跑保存实力。

首级军功制在前期确实提升了明军的战功,但是在后期却是成为了明军战力的衰弱的一大因素。

《练兵实际·卷八·治贪级》之中记载着这样的一段话。

“自来北军临阵,专好争功,杀倒一贼,三、五十人互相争夺,却将败贼亡了追杀。”

“每每致贼以数人为饵,诱你上前都去争功,他却大众一拥杀来,一个首级又不得,不知倒被他杀了多少。

“乘众少却,将营盘冲破,全军没了,迷而不悟。”

戚继光对于“首级”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

早在嘉靖四十五年,就把“不顾首级,直杀无前,以求全胜”作为“兵德”的第一条。

戚家军之所以能够无敌于天下,不顾首级正是其中的一大原因。

陈望现在在军中所实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军规条例,几乎都是直接套用的《练兵实纪》和《纪效新书》两本书中的内容。

当然陈望也做了一些改动,并没有完全生搬硬套。

关于首级功,陈望和戚继光采用了差不多的处理方式,定了同样的军规。

军律:临阵对敌,接战之后冲锋杀贼,不到战后不许斩取首级。

如有故取首级者,立斩。

旗都有三名专职割取首级的取功兵,取功兵的衣服两膊上缝有白布,上绣“取功”两字,盔上同样绑缚取功的布条作为辨认。

他们将在旗内的官兵冲杀过去后,战线推进之后割取倒地敌人的首级。

在收兵之后,再按照割取的首级,全旗一起均分报功。

割取首级时,由督导官以及百总亲兵监察。

若有隐藏不报者,及割取不完,亲兵、督导、旗、队、伍长俱斩首。

因为首功制属于典型的结果导向型制度,验收者只看首级不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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