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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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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百姓的眼中,读书将来就是要做官的,做了官,权利财富美人都有了,苏慕考上了秀才,就等于一只脚已经开始接近倦城的权利中心。

这不,她刚拿着颜如玉给她的一百两银票喜滋滋,回去的路上,以前从来不给她打招呼的商铺老板,还有自视甚高的学子们,纷纷主动热情跟她打起了招呼。

一瞬间让苏慕回想起了,自己做生意成为首富后的日子。

果然她走了一条对的路。

“哟,苏丫头回来啦!”王叔出门倒水,看见苏慕回来,立马将自个儿一双儿女拎了出来:“快,给你苏姐姐打个招呼。”

“苏姐姐好。”王叔的一双儿女,大儿子16岁,刚议亲,小女儿12岁正在学堂。

王叔一直看不起苏慕赘妻的出身,在街坊们的八卦时间没少说她的坏话,上回打谢依,他也是出力最狠的。

没想到今儿也突然转了性,对她和颜悦色起来。

......读书真的太有用了。

“苏丫头,听说你考上秀才了我们这些街坊邻居别提多高兴了,这是我刚买的桃子,可甜了,拿回去给谢依尝尝......上回叔真是对不住了,我也是听信了别人的谗言,瞧这事儿闹得......大家都是邻居,你别往心里去啊。”王叔将一筐桃子强行塞给苏慕。

“我家春儿今年才上学堂,好多字不认识,你看你要是不忙的话,能不能帮她指点一下?”

绕了半天,王叔原来是为这个。

苏慕谢过王叔,但却没有手下这筐桃子:“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过一阵子就要搬走了。”

“搬走?”王叔惊讶的破了音。

“嗯。”苏慕对倦城的房价还算了解,100两银子,买闹事的商铺或许有点难,但是买下西城一间有院子有水井的宅子还是绰绰有余的,剩下的钱完全够添置家具、锅碗瓢盆这一类用品的。

再加上现在她成了秀才,每个月朝廷还会给她发6斗米和500文钱的‘工资’,她现在完全处于吃喝不愁的状态。

不过让苏慕下决心搬家的最主要原因还是落雁巷这些邻居,他们几乎每一个都曾经对谢依恶语相向过,她不想让谢依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压抑自己。

明明讨厌他们,还不得不朝夕相对,维持表面和平的邻里关系。

长期下去,他的精神会变得不正常。

好歹她已经答应谢依要留下他了,总得给人家创造一个好的生活条件吧?

想起昨晚谢依落在她脖间上脆弱湿冷的吻,还有白天自己骑在谢依身上时,他看自己的眼神......苏慕仿佛感受到心中被一股温软的力量触动着。

第25章野犬到忠犬进化成功

经过七日修养,谢依的身体已经大好,伤口虽然还没有完全愈合,但是已经不出血了,表面也覆盖了一层薄薄的血痂,可以自由活动。

苏慕也买下了西城兰清巷一件小宅子搬了过去,宅子不大,但院墙很高,户型四四方方,门一关隐私性极好。

而且后院还有一个小井,一条水渠,取水倒水什么的都很方便。出门绕几下就是一条热闹的市井街,买什么都方便,可谓闹中取静。

因为她考上了秀才,所以突然冒出了不少媒公替她张罗起了婚事,她烦不胜烦,本想着等谢依身体养好了些再搬走,现在看也不必了。

她将谢依带到刚买的新房前,谢依兴奋的活像流浪儿童突然间有了家一样,不顾身上的伤口在新房子里好奇的打量。

“慕姐姐,这就是我们以后的家吗?”谢依揪着她的袖子,绿油油的眸子像清风拂过的麦田,眸中亮晶晶的。

苏慕笑着点头:“嗯。”

她带着他来到自己早就为他准备好的房间,里面桌椅床凳一应俱全,连被褥都是新买的,里面填充了新扯的棉花,躺上去就像卷在云朵里一样轻飘又软和。南方多蚊虫,蚊帐是必不可少的,苏慕也给他弄了一床新的纱帐,比蚊帐更轻更好看。

“喜欢吗?”她看着谢依发呆的样子问。

谢依张了张口,似乎想说什么,但顷刻间闭了嘴,好像有许多话被他硬生生咽了回去。

“怎么了?是不喜欢吗?”苏慕问。

“不是,我很喜欢。”谢依摇摇头,莹亮的双眸好像清晨的芦苇湿哒哒的沾着寒露,光一个眼神就让人心生怜惜。

他只太高兴,准确的说是太庆幸。

庆幸自己早早的认清了自己的心,决定留下来的那一刻,他已经做好了要与苏慕共苦几十年的日子。

说来可笑,他以前如此势利市侩,竟然有一天会心甘情愿的过他曾经最瞧不起的穷人日子,哪怕未来几十年都清贫望不见头。

如果让谢妙容看见了,他一定会当着他的面耻笑自己,挑来挑去,竟然选了个无权无势的女人,顺便再拔下头上的金簪银簪甩在他的脸上,表面接济他,实际羞辱他。

若爹娘还在世,他们也一定大跌眼镜,毕竟他们深知自己儿子是如何的势利眼,竟然也有被情爱蒙蔽双眼的时候。

可一想到那个人是苏慕,他竟然不觉得有什么苦,亦不觉得这是一种羞辱,反而兴奋的浑身颤栗,觉得自己荣耀加身,苏慕能容许他留在她的身边,对他来说就已经是天大的恩赐。

从被她从李秀才夫郎手中救下到这些日子以来的珍重爱护,谢依光是回想起来,都觉得好像置身于灼烈的太阳火球之中,被她的呵护烫地哆嗦,肌肤都要被烫化。

整夜整夜,苏慕都出现在他的梦中,没有一晚缺席过。

或许连苏慕自己都不知道,在被往事噩梦惊醒的夜晚,自己就蹲坐在她的房门外,听着她时而被褥轻声翻动的声音入眠。

第二天在听到她起床的动静时,再匆匆起身,顾不得蹲坐一夜发麻叫的腿脚,奔向厨房生火做饭。

她总夸他起得早,她每次想早点起床超过他,但没有一次得逞。

其实她哪里知道呢。

自从被她领回家,撕掉卖身契的那一刻,她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就像着了魔一样吸引着他。

理智告诉他,他不能留在这里,他应该回到属于他的故乡去,所以在她提议从他回大漠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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