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大斌的番外(1/2)
我叫魏大斌出生在东辰魏府,是魏府大房长子也是魏府的嫡长孙。
因为肩负着家族兴旺的重任,家族里人对我格外严厉。
但是他们也对我格外的宠溺,我就是被祖父,爹娘,叔叔们捧在手心里长大的。
我自幼就很懂事,从不跟长辈闹腾, 魏老太爷年轻的时候跟着先帝南征北战。
立了汗马功劳,在朝中也颇得皇上器重,所以魏家才有今日这样的声望。
到了我祖父这里就逐渐没落,我的父亲魏怀玉是长子,他弃武从文。
虽然年纪轻轻就中了探花,但也只是官拜户部尚书之职。
他一向以宽厚仁德著称,为朝廷的军饷操碎了心。
他的夫人也就是我娘亲, 她是个温婉贤淑的女人,她生了一双儿女, 都非常可爱聪明。
我爹对他妻子也好,我娘对他夫君更好,夫妻俩恩爱有加。
我祖父从小教我习武,我爹教我识字,我叔叔们教我五花八门的技术。
我有六个叔叔,我二叔娶了当朝最鼎盛的崔家之女,但他还是纳了妾,生了好几个儿子和女儿。
我爹和其他叔叔都没有纳妾,整个家族还是一片和谐。
我爹是个勤俭持家的人,对我的要求很高,他说读书和习武虽然都是靠天分。
但习武可以增强体质,读书也需要勤奋刻苦。
他教导我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多学点本领才能保护你自己。”
我听了爹的话后,每天早晨都会早起,练习拳脚,吃完早饭就开始读书。
我祖父对此十分满意,他说我有天赋, 将来必成栋梁。
可是有些人,天生就注定命运多舛,尤其是我这样的人。
东辰国上下几百年的历史,就是一部抗击外族的奋斗史。
不是南边的南蛮入侵,就是北边的北越,还有虎视眈眈的西楚。
我祖父把十五岁的我,送进楚家军,那时是老侯爷统领楚家军。
我则是跟着我同岁的小侯爷楚厉煊左右,一次大型战役中。
二十岁的小侯爷,站在尸堆中,犹如地狱修罗般满身杀气。
他手中的软剑上,血水不停的滴落,月牙色的长袍几乎被鲜血溅染成了红色。
那赤红的双眸凌厉的怒视着四周,仿佛还没有杀尽兴。
就在那次战役中,老侯爷父子和许多年轻的楚家儿郎全部丧生。
就留下小侯爷楚厉煊,他带着仅剩的几万将士们,硬是击退了南蛮。
圣上亲封他为镇南侯, 并赐婚丞相府嫡女给他为妻。
我也跟着风光无限的镇南侯, 进宫谢恩,圣上却私下召见我。
要我有机会就取镇南侯而代之, 吓得我一个激灵,回府立即找祖父商量。
但我祖父说:“斌哥儿,如今南蛮接连入侵,还会卷土重来的,你守不住崖州。”
“祖父,那我该怎么做呢?要不要事先告诉侯爷?”
“你只能悄悄的提醒他,以免军心不稳,让南蛮有机会攻破崖州。”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祖父,您放心吧,我不会背叛镇南侯的。”
祖父又是对我一番交代,万一有别人陷害镇南侯,我要多注意一下军营里所有人的动态。
我听了祖父的话,回军营一观察,天啊,还真有很多人在搞小动作。
我就悄悄的提醒镇南侯,还要我的亲随将士们,用心保护我们的侯爷。
别让小人害到了他,其实说不说,镇南侯都知道,皇帝早就想弄死他而后快。
很多人都以为,镇南侯从不顾忌谁是皇帝的亲信,他就那样大刺刺的说出来。
只有我才知道,他们都大错特错了,镇南侯只是对他信得过的人才说那些话。
对于我的死对头路成笛,镇南侯就什么都不会说,但他会着重培养路成笛。
让路成笛以为他才是镇南侯的亲信,当然,像我这样的人,镇南侯也不会当成亲信。
只是信得过我,相信我不会背叛他,所以他对我跟对待路成笛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镇南侯身材魁梧高大,他长得很英俊,但他在军营里从不修边幅,别人都以为他长得普通。
可我知道,在他的眼睛里,那一汪深潭里面藏了很多心事。
外界传说他,杀人如麻,心狠手辣,可止小儿夜啼。
其实他只是不喜说话,整天冷着一张脸,好像谁欠他千儿八百万似的。
只有我能够理解他,任谁,为国为民鞠躬尽瘁,知道皇上整天想弄死他,还能笑得出来?
如果是我,就不会尽心尽力了,但是他告诉我,他们只是为东辰百姓。
把我惭愧的难以复加,自那以后我就更加崇拜他了,誓死追随他。
但在最后一次战役中,镇南侯伤了双腿残废了,还被路成笛伙同朝中大臣陷害。
最后被皇上流放万里之外的苦寒之地,而我也因为失去了他的庇护。
被路成笛报复和欺辱,本来受伤不严重的我们,也被路成笛命军大夫弄得伤势更重。
路成笛还亲手挑断我的脚筋,我以为我这一生就会这样没了。
哪知,镇南侯从天而降,救了我们三万多人,我本来在暴躁的等死。
本来暴躁的心情,在看到镇南侯那张越发俊俏的脸,听着他低沉有力的声音后。
我那胸膛里的怒火,莫名消散了一半,整个人也冷静下来。
镇南侯整个人的气质,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他不再是冷冰冰的脸。
在我绝望的时候,镇南侯夫人轻柔的告诉我,我的脚筋,她可以接好。
以后我不但不影响走路,还会恢复得跟以前一样。
我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看着她身上独属于大家闺秀的气度。
她的眼神很温柔,像是渭河的春水般暖融融的包围着我破碎的心。
她瓠犀发皓齿,双蛾颦翠眉,红脸如开莲,素肤若凝脂。
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
让我忍不住总想看她,恨不得爹娘能够多生出一声眼睛来。
毫无征兆的,我一见她就喜欢上了,那时是单纯的喜欢。
因为她可以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让我看到生命的希望。
我从小就是被家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从来没有受过什么苦头,也从来没有经历过什么挫折。
我不懂得爱情,更不知道什么叫喜欢,但自见到她之后,我很确定我喜欢上她了。
我不知道自己对她是否已经产生了爱情,或者说那只是一种错觉。
可即便如此,我依然想要保护她,本来我就是誓死追随她夫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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